当前位置:

洪江市关于规范网络行为的通告

来源:中共洪江市委网信办 洪江市公安局 编辑:肖焙丽 2019-07-30 18:01:53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洪江市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网络行为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上网、诚信上网、安全上网,传播网络正能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不得造谣、传谣,不得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

  三、不得违规从事网络经营行为,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低俗信息,不得参加网络非法活动。

  四、不得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直播、抖音等互联网群组和用户公众账号,严格落实“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责任。

  六、网络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中共洪江市委网信办

  洪 江 市 公 安 局

  2019年7月23日

来源:中共洪江市委网信办 洪江市公安局

编辑:肖焙丽

阅读下一篇

返回洪江市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