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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来源:洪江市烟草专卖局、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斯苑 2021-03-18 1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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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全市卷烟零售经营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我市卷烟零售经营户规范经营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经营行为,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无证经营和经营未经核准的项目,自觉守法、规范诚信,共同营造良好的卷烟市场环境。

二、坚持悬证经营。卷烟零售户应当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接受发证机关和消费者监督。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涂改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持证人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应及时、主动到发证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

三、禁止经营假冒、走私卷烟和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草制品。自觉抵制低价非法生产卷烟,依法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经营者不得使用其他零售经营户的许可证、订货权订购卷烟,不为违法烟贩代购、囤积卷烟。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在“淘宝”、“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上购销烟草制品,不得违法经营电子烟、违法运输、托运卷烟和利用物流、快递等方式超量邮寄卷烟。

五、自觉维护卷烟经营秩序。保持卷烟激光喷码完整,便于消费者购买时查询和核对。经营者应当按照烟草部门发布的卷烟零售建议指导价格,销售自己许可证号码的喷码卷烟,不得串码销售、降价抛销卷烟。不得有违反规定一次销售50条以上卷烟的无证批发行为。

六、发现各类卷烟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13举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对违法金额、情节、后果等涉及犯罪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洪江市烟草专卖局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来源:洪江市烟草专卖局、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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