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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吴晓金(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2021-01-29 0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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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

为保障粮食安全,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农村建房必须做到“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违反行为,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举报,坚决依法查处。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1月28日

审核:符玉娟   终审:刘辉霞

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吴晓金(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本文链接:http://www.hjsxw.cn/content/2021/01/29/8961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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