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五)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14室
3.咨询电话:13974525275
(三)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照2张;
4.除本人原始证件外,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五)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选调的计划数,按笔试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若经考察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试用和调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745—7732789(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附件: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