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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通告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编辑:肖焙丽 2021-06-06 12: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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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通告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2日—15日举行,为有效控制环境噪声,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我市“两考”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6月6日—6月15日期间对黔阳一中东校区、黔阳一中西校区(原芙蓉中学)、黔阳二中、职业中专、华清高中等区域(以下简称控管区域)的周边环境噪声实施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控管区域及周边敲锣打鼓、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黔阳一中东校区、黔阳一中西校区(原芙蓉中学)考点门口地段摆摊设点经商。

三、严禁控管区域附近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超标准噪声音响。

四、严禁控管区域周边水域的船只及人员产生各类噪声。

五、6月7日至9日及6月12日至15日上午7:00—18:30期间,黔阳一中西校区(原芙蓉中学)考点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请过往车辆绕道通行。

六、严禁黔阳一中东校区、黔阳一中西校区(原芙蓉中学)考点周边的施工单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七、市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加强“两考”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的管控力度,确保我市今年“两考”工作平稳有序。

举报电话:0745—7732789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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