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号上午,岔头乡中心学校邀请检察院刘警官在学校礼堂,结合防性侵教育和防校园欺凌教育开展了以“保护自己,远离被伤害”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
刘警官从多个角度出发向同学们详细讲授了“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表现形式有哪些?”,特别强调关于性侵害常见认识的四个误区:一、性侵害的对象都是女孩子?二、必须发生物理损害才是性侵害?三、熟人是不会实施性侵害的?四、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一定合法吗?最后利用不同场合的案例教育学生学会如何冷静机智的做出正确且安全的处理方式。
随后,刘警官还讲解了防校园欺凌教育: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构成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如何做?”“为什么会出现校园欺凌行为?”多个角度探讨欺凌行为。
通过此次法制教育知识讲座,使学生明白法律既惩治坏人,也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有学生表示规范自我行为,更加尊师爱友,遇到困难时会用法律为自己的成长护航。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岔头乡中心学校
作者:陈美玲(通讯员)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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