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深渡苗族乡林业站成功调解一起林权纠纷,争议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并握手言和。
深渡苗族乡深渡村14组焦某的林地与同组蒋某的林地相邻,因焦某砍伐过程中多砍伐了蒋某的竹林,因此产生了矛盾。蒋某反映焦某砍伐竹林时越过林权属地,要求赔偿。双方据理力争,不承认自己有错。
乡林业站立即行动,会同当地村委会干部分组分别做争议双方的思想工作,为双方疏解心结。经现场调解,焦某和蒋某同意按照原来协议和林权属地合同进行实地测量,测量数据当场公布,以实地测量数据划分林地权属,竹子砍伐超过部分按照每根10元进行赔偿,经过6个多小时的调解,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近三年来,深渡苗族乡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积极引导纠纷调解,成功调解林权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100%。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深渡苗族乡
作者:廖园园(通讯员)
编辑:蒋青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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