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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促和谐 邻里冤家成挚亲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易芳琳 编辑:肖焙丽 2013-11-21 17:18:52

副标题:黔城司法所调解一起邻里纠纷小记

  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易芳琳)日前,黔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深受当事人杨某、张某双方好评。

  黔城镇杨某本是北方人,因婚嫁而落户在黔城。2010年,为了改善家庭的居住条件,她用积攒了数年的家底购买了一套顶楼住房,并装修入住。

  然而好景不长,一家人平静的生活被一场午夜的大雨淋漓的一干二净,原来杨某所购买的顶楼住房一直没有盖瓦。这场大雨不仅使杨某辛苦的装修都毁于一旦,且以后但凡是雨天房间都无法住人。

  于是,杨某找到房屋的卖家张某进行沟通,要求其马上将房子盖好瓦,减少自己的损失。张某就住在杨某楼下,因为这件事,本来关系亲近的上下邻居天天互相争执不休。

  在下大雨的一个晚上,个性要强的杨某看着房里到处摆满的接水桶,心中的怨气终于爆发。她约集数十亲朋好友,带着棍棒来到张某家里讨个说法,冲突之下将张某家的防盗门踢烂,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经此一事,双发矛盾进一步升级,村委会多次上门做工作仍不能解决。

  杨某无奈之下走进了黔城司法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倾吐了自己内心的不平。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着手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和调解工作。在充分了解了情况后,该所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司法人员向张某详细讲解了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作为房屋的出卖人,他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完全按照工程设计施工,保证其所卖房屋的完整可用性,并应对因自己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同时,工作人员对杨某的鲁莽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通过司法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杨某激动地说:“我当时也太冲动了,要是早来司法所问题不早就解决了吗?我也不要你赔上万元的装修费了,把瓦盖好就行了,大家毕竟都是邻居嘛!”

  张某也表示:“防盗门我也不要你赔了,盖瓦的事情我马上请人施工。走,正好今天我买了一条好鱼,上我家吃火锅去!”

  双方谈笑风生地走出了司法所的大门,一对邻里冤家最终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和好如初。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易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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