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想(通讯员 杨水清 陈子瞻)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工作,完成了各项资产管理任务。
在资产配置方面: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要求,本着节约、实用原则,合理制订资产配置计划。确需配置的,由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填制《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审批表》,经市财政局审批(大额资产配置的需先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后,才能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置。
在资产使用方面: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自觉落实对各项资产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产,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国有资产原则上不得对外进行投资、提供担保、举办经济实体。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时,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填制《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经市财政局审批后才能对外进行公开招租。2017年,对市公路局四楼办公室、市雪峰山国有林场林下种植林地等按程序进行了公开招租。
在资产处置方面: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由单位提交资产处置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填制《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财政局审批(涉及到房屋、土地和大额资产处置的需先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单位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确定资产处置价格,经公告后进行公开拍卖。车辆、改制资产处置和大额资产的处置报请了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在资产收益方面:坚持资产实物与资产收益并重的管理理念,规范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各单位取得收入时都应先缴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由市财政非税管理部门统一上缴国库。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杨水清 陈子瞻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