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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管理的通告

编辑:肖焙丽 2020-03-23 16:19:49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管理的通 告

  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为安全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清明期间,暂停群众集中祭扫、集体悼念等聚集性活动。

  二、提倡文明祭扫。广大市民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转变传统祭扫习俗,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方式转移到精神传承的纪念方式,可通过家庭追思的简约方式(植树、摆放鲜花等)缅怀亲人。全市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引导文明祭扫新风气。

  三、增强安全祭祀意识。广大群众要根据人流、车流信息,尽量乘坐公共交通、错峰祭扫,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坟山和林区焚香烧纸及燃烧相关祭品、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祭扫工作机制作用,为清明节提供安全和服务保障。全面打击非法经营祭祀用品的行为,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摊点。对造成森林火灾的一律从严惩处。公职人员、村干部出现违规行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应急、公安、林业、卫健、森林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黔城镇、安江镇等城区周边坟地集中的地方、重要路段要加强值守,疏导交通,严禁人群扎堆,堵塞交通。

  六、加强防火值班备勤。各乡镇要层层落实责任,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守,干部职工全部到岗到位,扑火队伍集中待命,护林员全部上山巡查,确保文明有序祭扫和社会稳定。

中共洪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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