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8日22时至7月29日凌晨2时,为深化夏季交通整治,防范夜间出行风险,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夜间交通整治“零点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全程规范文明执法,逐车筛查、逢车必检,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检测。
7月29日0时14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检查点前方行驶异常,驾驶员见警后神色慌张,这一细微举动立即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果断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靠近后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明显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员王某的准驾车型“E”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属于无证驾驶。其所驾号牌为湘N***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状态亦显示为“逾期未检验”。面对证据,王某承认自己当晚饮酒后心存侥幸,以为深夜不会遇到检查,没想到被逮个正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无证驾驶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夏季夜间聚餐饮酒增多,部分驾驶人抱有“深夜无人检查”的侥幸心理,酒驾、无证驾驶等隐患突出。对此,市警方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绝不姑息。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保持夜间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零点”突击检查,不定时、不定点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以最高的见警率、最严的管事率,压降事故风险,挤压违法空间,用彻夜不眠的坚守,守护群众夏夜出行平安。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韩校媛、蒲艳艳(通讯员)
编辑:廖習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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