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朋友:
为预防和惩治我市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告知如下:
一、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不论数量多少,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罂粟壳;严禁非法买卖、携带、运输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或者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非法制品。
三、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或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的,根据有关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包庇袒护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分子或为其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公民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的线索,经查证核实,给予奖励100到10000元(具体兑付奖金按照《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进行,特别突出的报省禁毒委予以重奖),并严格为其保密。
怀化市禁毒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来源:怀化市禁毒委员会
编辑:朱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