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风送暖催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为进一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3月10日,我市龙船塘司法所组织社矫对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用公益清除内心的“阴霾”,用劳动播撒春天的“希望”。

活动前,司法干警向社矫对象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关于盗伐林木罪等法律知识,引导社矫对象自觉爱护树木、杜绝破坏林木,为活动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在义务植树活动中,司法干警同社区矫正对象一起挖坑、种树,团结协作,充分调动了矫正对象植树的积极性,让矫正对象身体力行地明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日行一善,以善养德”的道理。
通过此次生态保护教育学习和义务植树活动,让社矫对象深切感受到自然环境破坏易修复难,强化维护生态认同感,不断提升社矫对象的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还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真正达到了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实际成效。参加活动的社矫对象表示,一定会好好珍惜改造机会,积极配合矫正,重“树”人生。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李炎璋(通讯员)
编辑:朱彦星
本文为洪江市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