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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支持落实优化生育政策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黄哲群 陈子瞻(通讯员) 编辑:蒋青宏 2023-10-23 1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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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洪江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怀化市和洪江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支持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一是筹措资金198.83 万元,用于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婚前检查、农村孕产妇产前筛查、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保健项目,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二是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25837人(包括孤儿、事实抚养儿童、计生特扶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财政安排资金728.40万元,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二、支持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扶助政策。一是财政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资金581万元,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4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80元,分别高于省级标准300元和70元。二是财政安排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572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奖励资金1370万元,对城乡独生子女、农村两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奖励。

三、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政策。财政安排86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资金22.73万元,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资金30.5万元,用于全市1033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5000户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帮扶保障,充分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黄哲群 陈子瞻(通讯员)

编辑:蒋青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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