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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动火作业安全提示

来源: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办公室 编辑:唐艺芬 2025-06-24 1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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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行动,深入开展 “两个专项整治” 行动,全力为辖区居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展开全面排查。针对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检查人员重点核查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情况;保温材料的敷设方式是否规范,防护层设置是否完整有效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场所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易燃保温材料,防护层存在破损、缺失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更换合格的保温材料,修复防护层,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动火作业方面,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对辖区内各场所动火作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详细检查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动火现场是否落实专人看护,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且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实施现场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针对部分企业场所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隐患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并强调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动火作业安全提示:动火作业作为一种风险较大、事故多发的作业类型,需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像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在此范畴。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点

作业前:

1、严格审批制度,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动火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及安全责任人,未经审批严禁作业。涉及电气焊、切割等作业时,操作人员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进行现场检查与清理,清除动火区域及周边 5 米内的可燃物(如纸箱、布料、木料等),无法移除的需用防火材料覆盖。同时,检查管道、设备是否存在易燃气体或液体泄漏风险,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落实隔离防护措施,设置警戒区,使用围挡或警示标识隔离作业区域,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对相邻区域或上下楼层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如天花板、通风管道)进行防护,防止火花飞溅。

4、配备消防设施,现场需配置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等)、消防水桶、灭火毯等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大型动火作业需提前检查消火栓、喷淋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作业中:

1、安排专职安全员全程监护,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监护人员需要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能快速响应火情。

2、规范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老化的设备(如破损的电线、漏气的乙炔瓶)。气瓶需直立固定,与明火保持 10 米以上距离,避免暴晒或高温环境。

3、实时监测作业情况,持续观察火花、高温熔渣的飞散范围,必要时增设防火挡板。高温天气或风力较大时,应暂停作业或加强防护措施。

作业后:

1、彻底清理现场,作业结束后,检查并清除残留火种、高温残渣,确认无复燃可能。关闭气瓶阀门、切断电源,整理工具设备。

2、现场值守,作业后至少留人值守 30 分钟,确保无遗留火险。

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 “两个专项整治” 工作力度,强化宣传警示与曝光,推动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洪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办公室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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