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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举措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朱彦星 2025-07-23 1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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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怀化市关于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部署要求,打造具有洪江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态链,为大学生来洪就业创业提供全面保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对象:

来洪江市非体制内单位(含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实施范围:洪江市辖区。

三、实施主体:洪江市人民政府。

四、具体措施

(一)就业创业共性措施

1、住房保障:分别在安江、黔城设立人才公寓,公寓标准:通水、通电、通网,配备空调、洗衣机、厨卫等基本生活设施,达到拎包入住的基本要求,水电费自理。前3年免租,从第4年开始,逐年达到市场化水平。

2、住房补助:不入住人才公寓的,实施住房补助。补助标准:大专学历,500元/月;本科学历,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

3、生活补贴:大专学历,500元/月;本科学历,600元/月;硕士学位,1500元/月;博士学位,2500元/月。

4、“稻都”消费卡:来洪参加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招聘、开展创业考察的大学生,发放500元“稻都”消费卡(每人每年限领一张卡,在洪江市内范围消费,有效期一年)。

(二)就业个性措施

5、岗位开发:开发洪江市辖区非体制内各类市场主体(含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就业岗位职位。

(三)创业个性措施

6、资金支持:设立洪江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

7、入住补贴:来洪开展创业考察的大学生,入住洪江市内酒店的享受入住补贴,可免费单次入住最长3天2晚。

8、场地补贴:入驻安江隆平文化旅游区、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含安江生态科技产业园)、黔阳古城、市综合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园、雪峰山片区、托口清江湖等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前3年创业场地租金全额补贴。

入驻我市其他区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年5000—10000元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9、项目补贴:按照不超过大学生创业项目实际有效投入的50%,最高给予10万元的项目补贴。

10、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初创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1、贷款贴息:大学生个人创业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可申请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2、参赛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怀化市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洪江市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

五、承办单位: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发放方式:住房补助、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其他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

七、实施期限: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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