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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办法》(试行)

来源:市委网信办 编辑:朱彦星 2025-08-21 19: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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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办法》

(试行)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宣传推广洪江市文旅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一粒种子 改变世界”“不去远方 就来洪江”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我市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文旅融合新亮点、新面貌,提升全民参与文旅宣传建设的工作热情,本着尊重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通过新媒体账号在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微博等平台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开展洪江市文旅宣传推广并加挂#一粒种子改变世界”“#第五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福地怀化懂你如家”“#不去远方就来洪江”“#世界稻都中国安江”话题作品的个人、自媒体等。

二、宣传内容

1、洪江市各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自然山水、文物古迹、旅游线路);酒店民宿、非遗民俗、文化艺术、文创产品、特色美食、重大文旅活动等。以旅行Vlog、景区游记、图文攻略、视频攻略、风景摄影、玩法种草、景点打卡、游玩笔记、达人探店、文化故事、旅途趣事、旅游直播等形式创作的作品均可。

2、申报作品须体现正确价值导向,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问题,符合月主题要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众审美,展现洪江市文旅特色。

三、奖励标准

(一)短视频类作品

为给更多旅行、摄影、摄像爱好者提供创作支持,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不设置粉丝要求,只要发布实景拍摄原创作品符合宣传内容的规定要求,视频时长不低于15秒,达到以下奖励标准即可申报奖励。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发布,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奖励。同一作者有不同作品在当月达到相关奖励标准的,均可申报。只按单篇(集/条)计奖(内容相似度在60%以上的,视为同一作品),不计作者人数,同一作品由多人创作,只奖励第一申报人,第一申报人领取奖金后,自行在全部创作者中进行分配,否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报人承担。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在抖音、微信视频号中浏览量、点赞量达到以下标准的予以相应的奖励(利用Ai技术创作推介视频需与实景相结合),不重复计奖。

1、浏览量1万以上、点赞量为200~499的,奖励人民币50元;

2、浏览量2万以上、点赞量为500~999的,奖励人民币100元;

3、浏览量5万以上、点赞量为1000~4999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4、浏览量20万以上、点赞量为5000~9999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5、浏览量50万以上、点赞量为10000及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游玩攻略类作品

在小红书、微博平台发布的洪江市文旅游玩攻略类短视频、文章、图片,按点赞量+评论数量+收藏数量总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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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微短剧、微电影作品

鼓励开展洪江市文旅类微短剧剧本创作,对荣获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的国家级、省级荣誉(含湖南卫视、芒果TV)且在线上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在洪江市取景拍摄制作微短剧、微电影,推进微短剧、微电影与洪江市文旅宣推深度融合。对洪江市元素突出且促进洪江市文旅宣传的微短剧、微电影,经联合审核办公室评选,给予每部1000至20000元奖励。

1、参与要求:微电影时长不少于5分钟,有完整的剧情、故事线。微短剧总时长不低于10分钟,每部作品至少3集以上,有完整的剧情、故事线。

2、评选标准:

观赏性(20%):构图、色彩、光影运用是否具有视觉吸引力,是否符合文旅主题的审美需求。镜头衔接自然,节奏张弛有度,叙事逻辑清晰。配乐与视频情绪匹配,音效使用合理,增强观看体验。

创意性(20%):文旅融合创意是否巧妙结合地方文化、旅游特色,提供新颖的视角或表达方式。在叙事结构、拍摄技巧、特效运用等是否有突破性尝试。

内容质量(20%):文旅主题的明确性和深度,内容的丰富度和吸引力;文旅核心内容是否突出,能否让观众快速理解作品主旨。在内容上是否信息量充足,兼具知识性、趣味性或情感共鸣。是否深入挖掘文旅内涵,展现独特的地域文化或人文故事。

制作质量(20%):视频的画质、声音、剪辑等制作水平。平面设计的图片组合,构图,像素等要求。

传播效果(20%):是否符合短视频平台传播特点(如时长、节奏、话题性),播放量、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表现,是否具备破圈传播的可能性,如话题性、情感共鸣或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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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分100分

(四)精品作品奖

申报主体拍摄制作的原创视频可自行申报文旅类精品视频作品奖,该奖项不能与其他奖项重复申报。联审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胜奖若干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如未能评选出精品作品,该奖项视情空缺。申报的精品作品需聚焦我市重大活动、重要主题及文旅宣传,入选作品可在洪江市级以上官方账号展播,作品时长不低于1分钟。

(五)网络人气奖

网络投票:2026年1月选送优质获奖作品同步推送至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票数最高者荣获洪江市文旅宣推活动最佳人气奖,奖金10000元。

四、奖励申报

1、奖励采用申报制,每月26日至月底申报短视频类作品、游玩攻略类作品、精品作品,每个作品限申报一项奖励;微短剧、微电影作品仅评选一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网络人气奖在2026年1月评比,具体时间待定。

2、申报奖励的企业账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3、申报时提供对应奖励标准的相关账号及其截图、作品截图以及该作品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申报结束后由洪江市委网信办负责收集整理,并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联、市史志办、市文旅广体局、市融媒体中心、镡城山水文旅公司、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档案馆组成的联合审核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形成奖励初步方案,再经联审办公室研究,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兑现奖励。

五、申报要求

1、版权

①申报者必须确保申报作品为本人或本团队的原创,如因申报者盗取、剽窃他人作品予以申报,申报者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②作品获奖即视为自动授权洪江市无偿用于宣传推广,包括可对作品原始素材进行修改和剪辑等后期处理。

2、要求

①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超过申报规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②申报的作品如因版权等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申报者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奖金发放

洪江市委网信办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2025年8月部分修改,自重新发布之日起试行,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所有奖励金额均为人民币且为税前金额。

3、本奖励办法(试行)最终解释权归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工作联审办公室。

附件:1. 申报具体要求

2.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申报表


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

洪江市委网信办

洪江市文旅广体局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洪江市融媒体中心

湖南洪江市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申报具体要求.doc

附件2 洪江市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申报表.doc


来源:市委网信办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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