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
本次处置资产共1批次(详见附件清单)。
二、处置方式
1.整体处置,由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竞价收购,价高者得。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全程监督
三、竞价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质;
2. 需承诺遵守环保法规,不得违规拆解或转售;
3. 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日 9:00-17:00(逾期不受理)
2.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资质证明文件
3.现场看样:
通过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现场查看资产(时间为8月11日上午9:00)
五、报价须知
1.底价为59800元
2.报价时间为8月12日下午17:00之前
3.报价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文件袋并加盖密封章递交
4.联系人:蔡老师 19350258065 钦老师 13469344015
六、其他说明
1.报价以学校给出的底价为基准,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2.资产处置时需签署《承诺书》,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3.签约后3日内付清款项;5日内完成处置资产的拆除清运及现场垃圾清理工作,逾期未清运资产视为自动放弃,校方有权处置;
4. 公告解释权归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所有。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
2025 年8月7日
附:
来源: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
编辑:唐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