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江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召开专题会商会议,针对近期巡察反馈相关单位问题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集中研判和审核把关。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洪江市制定了洪江市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监督做好市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此次会商,主要聚焦被巡察单位在巡察中发现的涉及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内部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等多个领域的突出问题。会前,市委巡察办将需销号的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提前分发至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初步审核,为高效会商打下坚实基础。
会商过程中,被巡单位逐一汇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就反馈问题的性质、背景及整改要求进行了说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的同志则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实际成效以及追责问责、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和深度剖析。
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对部分整改到位、成效扎实、佐证充分的问题,依规依程序同意了销号申请;对部分整改不彻底、标准不够高、效果待检验的问题,则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整改的明确意见,要求限期补充材料或重新整改,并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滚动整改,彻底“销号”。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彭雨(通讯员)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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