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了202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我市医保征缴工作。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当前正值2026年度医保征缴关键筹备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前谋划征缴工作,以更务实的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会上,市医保局对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解读。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40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按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2027年度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提高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26年出生且在我省参保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待遇。
会议强调,医保征缴是政之所向、民生所需,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配合,打出政策宣传、网格联动、精准服务“组合拳”。要聚焦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流动人口缴费服务等重点环节,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张佳茹(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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