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塘湾镇中心学校联合塘湾镇司法所开展了“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谢嘉玲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民法典中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条款。通过“校园欺凌”“网络打赏”“隐私保护”等典型案例,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款,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针对校园欺凌问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指出“任何侮辱、诽谤、殴打他人的行为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并现场演示如何保留证据、寻求帮助;在防性侵教育环节,通过动画短片和情景模拟,科普“身体自主权”和“隐私权”的法律内涵,明确“不恰当触碰就是违法”,并传授“拒绝、逃离、告知”的自护三步法。“法律不会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网开一面。”谢嘉玲副校长特别提醒,校园欺凌和性侵害行为可能同时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告诫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不仅提升了师生的法治素养,更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塘湾镇中心学校
作者:严歆媛(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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